很佩服你能這樣過十年才搬走…
結婚難道不是因為兩個人一起比一個人好嗎?
但是你寫的內容看起來像家暴+古代童養媳?
你是主婦沒有收入所以他們看不起你?
還是你真的愛死那個男的不管怎樣都無所謂?
或者你做太多別人習慣了就覺得是應該的?
也許你為孩子忍耐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?
但這種生活下孩子學到的人生態度是什麼?
……
每一個問號,相信你心裡都有答案。
你勇於改變,搬回娘家,希望你很快跳脫這些煩人的事把生活規劃好。
如果你想離開,諮詢一下律師,要是老公犯的罪或刑期長度夠的話,你有權單方面提起離婚不必他同意就能離,這種情況下孩子監護權也容易判給你;
如果不想離開,和他好好溝通,要是他不能善待你、在他家人面前支持你,值得你等他出來嗎?
祝福你堅強快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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