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傷的部份沒得理賠,只能申請健保自負額的部份,若是開勞保就診單就診治療,還是一樣沒有。至於因工作受傷係屬職業災害,可申請無法工作休養時的薪資,但是如果僱主有給付休養期間的薪資,得由僱主申請抵充之。
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補償之規定 | 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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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九條 |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、殘廢、傷害或疾病時,雇主應依左列規定予以補償。但如同一事故,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,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,雇主得予以抵充之:
(一)配偶及子女。 | 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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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條 | 第59條之受領補償權,自得受領之日起,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。受領補償之權利,不因勞工之離職而受影響,且不得讓與、抵銷、扣押或擔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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